摘要

目前世界上的宪政体制,大体分为三种模式:其一是超国家宪政,其二是神权宪政模式,其三是"国家-政党"宪政模式。本文集中介绍了巴克尔对中国"国家-政党"宪政体制的研究。"国家-政党"宪政体制来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苏联的实践,新中国成立后所确立的宪政模式也在这种传统之下。但是,这种"国家-政党"宪政体制在1982年以来进行了一场根本性的改革,开始迈向"单一政党宪政体制",即在党和国家分权的基础上,增加了法治的要素,确立了宪法最高地位,从而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形成了一种动态的平衡。一方面,党作为社会价值规范的提供者,为宪法和法治提供了规范价值基础;另一方面,宪法和法治约束了党的行为方式,使其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在此基础上,巴克尔提出了完善"单一政党宪政体制"的有关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