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的实践主体,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战略的多变导致农业出现生产力真空,严重危及国家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只有从中国特殊国情出发,充分认识地区差异与农民工代际更替对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战略,并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纠正政府的错位、越位,减少政府的缺位,未雨绸缪地为农民工代际更替对中国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准备,积极地为城市生产要素下乡创造良好条件,才能有效兼顾农业发展的三重目标,避免中国农业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粮食安全与社会危机,顺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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