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法治社会对案件事实进行精确认定以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无辜这一双重目标的需求,以及出于对事实裁判者的主观规制与提高证明标准可操作适用性之考量,使得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之构建成为迫切必要。现代证明科学的兴起与发展,为构建第三层次的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提供了全新的视野与路径。基于证明科学进路,通过探寻并确立庭审证据分析与证据评价之科学有效方法和规则,能够找到满足证据分析与证据评价的科学且精细化之指标,运用这些指标最终能够塑造出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这样一个"动态模具"。该标准在性质上属于或然性标准,具体包含四项科学且精细化的指标。裁判者通过运用有效的方法能够合理判断庭审证明是否符合这四项指标,并据此获得精确且正当可接受的裁判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