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英国刑法犯罪主观罪过的研究离不开对其历史来源与存在样态的考察,其中犯罪故意的理论源流是刑法学界一直研究的重点问题。在古罗马时期,英国刑法犯意就有意识作了区分,后直至中世纪时期,英国犯意逐渐成文化,犯意被区分成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部分,其考察基点分别见于犯罪故意惩罚的正当性以及教会法的罪孽思想。基于概念上的前思和思维上的选择,认为故意采纳"结果目的性"理论,过失采纳"结果必然性"理论,达到合理人标准才是故意应受谴责性的实质的结论,思维模式的选择比应有的影响具有更大冲击的概念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