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古诗渐衰,而诗论益精。近古诗论家对于"可解"与"不可解""不必解"之诗的争论,从创作和阐释的双重角度出发,客观上揭示出了古典诗歌的文本差异。阐释方式往往因文本类型而定。依据"可解"与"不可解""不必解"之说,阐释者或执辞求意,或欣然兴会,或专力壹思、精神融合于古人,才可达到某种程度的阐释效果。在诸种阐释手段中,精神融合因其强调阐释者与创作者之间的沟通无碍,往往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