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抗日战争浓烟之下,内迁后的国民政府司法机关在大后方竭力地保持着司法机构和体系的完整,力图维持法律的稳定与司法审判功能的实现。为适应战争形势,国民政府对战前的司法审判制度进行了战时调整,主要有简化诉讼程序、试行巡回审判、改进检察制度等,以增加抗战力量,更好地发挥司法为抗战建国服务的功能。通过对大后方刑事审判改革的研读,可以看出大后方的刑事审判活动所体现的不仅仅是服从于政治需求的单一功能,其中犯罪惩罚、纠纷解决、权力制约以及政策昭示均得以呈现。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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