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其建立与实施对于提高教师地位和素质,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国时期(1912-1949年)的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在继承清末开始的小学教师检定制度的基础上,对教师资格的检定机构、检定类别及资质要求、检定内容、检定有效期等教师资格的认证制度、考试制度和证书制度做出修订并进一步完善,是对教师专业化的初步尝试,并对当下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专业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