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生代农民工绝大部分时间生活、工作在城市,城市公共事务的决策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城市公共事务是他们的一项正当性权利。然而,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城市公共事务基本上处于缺位状态。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模式,为破解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缺位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与实践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