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运用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对1842-1843年间马克思的"法与法律"二分法进行解读,从而认为青年马克思基本是继受了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马克思"法与法律"二分法背后的哲学依据是黑格尔的法哲学;而在马克思经历苦恼、从黑格尔体系完全脱离出来,彻底转变为唯物主义者之后对黑格尔法哲学是持批判态度的;至此,"法与法律"二分法也因这种批判而丧失了它的理论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