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海权理论带有浓重的海洋霸权色彩。中国海权是海洋主权、海洋权利和制海权的统一,具有自卫性和有限性。我国海权的法律保护存在宪法关注缺失、立法相对滞后及体系不平衡等缺陷。海洋战略是一项基本国策,具有重大的宪法价值。宪法保护海权有其必要性,解决海岛海洋争端和提升我国海洋执法的正当性均需宪法提供明确的依据。十八大报告为海权入宪创造了契机,可通过增设涉海条款和授权普通法律来保护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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