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刷单行为的危害及法律责任

作者:蓝寿荣; 郭纯
来源: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 49(03): 105-111.
DOI:10.13764/j.cnki.ncds.2018.03.014

摘要

刷单构成商业虚假宣传行为,是一种以广告之外形式进行的商业虚假宣传。刷单店家形象展示属于商业销售宣传,构成要约邀请。判断是否构成消法中的欺诈,要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去分析。消法中的欺诈,需要在该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一些实质性要素上有虚假陈述或重大隐瞒或误导才能构成。如果某商品的销售量、好评数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考虑要素,足以误导一个正常理性的普通购买者在购买时作出决策,就可以认定为消法中的欺诈。刷单中,刷单人的参与将构成共同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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