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整合了会计报表,改进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能够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但存在未编制运行成本表、未阐述月度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规定、未编制收支决算表等不足。本文提出编制运行成本表、补充月度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规定、编制收支决算表的建议,通过完善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制度,更好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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