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煤矿安全规制的形势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规制"失灵"的现象。对于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规制俘获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分析工具。一方面,规制主体与被规制对象均是理性"经济人",存在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规制合谋的主观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多重委托—代理链条和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对规制主体和被规制对象的监督存在困难,这就为被规制对象俘获规制主体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