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提出有成本的契约理论,强调契约权利有两种类型:具体权利和剩余权利。当在契约中列出与资产有关的所有具体权利的成本很高时,最好让其中一方从另一方购买所有的剩余权利。取得所有权就是购买这些剩余权利。当剩余权利被一方购买以后,另一方就失去了剩余权利,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扭曲。而当企业1取得控制权增加其管理的生产力大于企业2失去控制降低其管理的生产力时,企业1就会购买企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