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一些宪法解释案中援引了外国法律和国际条约,这在美国引发了一场大辩论。以斯卡利亚为代表的保守派大法官和以布雷耶为代表的自由派大法官展开了激烈争辩。保守派坚持原旨主义的宪法解释方法,认为援引外国法解释美国宪法违反了宪法的原意,也无法正确理解美国宪法的真实含义;自由派则主张一种比较主义的宪法解释方法,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应该平等对待各国宪政思想,虚心吸收他国法律中的积极因素,这样才能使美国宪法与时俱进。这一争论反映了美国社会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两大政治力量的传统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