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本身存在着诸多棘手问题,矛盾突出地聚焦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农民集体成员权资格认定存在立法缺陷;第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第三,农村居民住房建设规划设计不科学。建议设立农村宅基地专项指标定向投放制度,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退出机制,建立赋予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更多财产权制度,建立农民宅基地合理开发利用的激励机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