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人社规〔2021〕34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