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欺诈不同于诉讼诈骗,其外延比诉讼诈骗更广。诉讼欺诈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定性在理论界争议颇大。立法依据的先天不足与理论界的观点分歧导致我国现行法律对诉讼欺诈进行法律规制困境重重。准确定性诉讼欺诈,增设和改造相关罪名,积极推动完善立法是有效规制诉讼欺诈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