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植于自由主义政治文化以及联邦制政体,澳大利亚流域治理凸显出对府际治理协调机制的倚重,例如在全澳最大的墨累—达令流域治理中,政府间协议所表征的流域政府间联盟,以及各种协商性组织机构所展现的流域"公共能量场"等府际治理协调机制各种实现形式均得以强调和完善,进而有效维护了全流域的水资源环境。不过,由于府际治理机制亦存在着局限,流域治理因此也注意到了引入科层型协调机制以及市场型协调机制,以发挥一定程度的补充功能。这对于我国流域治理有着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