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交往理论认为,交往促进了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交往还推动着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哈贝马斯的"交往伦理学"和"商谈伦理学"认为,交往行为要以相互理解为基础,交往行为合理化的核心是行为主体之间进行没有强制性的诚实的对话和交流。马克思、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分别从宏观上或微观上有利于我们确立科学合理的执法目标、改进执法理念、改善执法模式和改进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