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引入了小额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制度有其自身特点,作为一项新的民事诉讼制度其负面效应也可能被放大。对该制度的应然价值和实然价值的认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存在相对错位的认识。真正发挥小额诉讼制度应有的功用,还需要立法和司法等方面的不断完善。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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