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构建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实践中要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实行差异化扶持政策,明确在农业生产不同领域和不同环节优先培育方向和政策扶持重点,要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的规模主体,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的服务主体,工商企业作为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的主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发挥好自身优势。同时,以服务规模化推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