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得进展,但仍须向纵深推进。首先,总结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两个特点,即承认现状、渐进的改革和与医保、财政做好衔接。其次,评价了新一轮改革:成效包括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价格初步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放管结合、按病种收费,不足包括定价方法待改进、动态调整机制未涉及、医院补偿需完善。最后,提出了4点建议:一是综合考量,以成本监审为基础定价;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医保参与定价,发挥监管和控费效力;四是加强财政补偿、医院管理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