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绩效评价,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和新《预算法》强调的重要内容;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四大职能之一,是财政资金的安全阀和防护网。两项职能都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既有不同点又有相通处。在实践中,将绩效评价寓于财政监督中,使这一新一旧两项职能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合力提效,既是落实新《预算法》的客观要求,也是财政改革的必然方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滨州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