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蹈课程作为高师音乐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对于增强学生全面综合艺术素质,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舞蹈艺术人才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作为A高师院校音乐学专业的舞蹈课程由于课程认识上的偏差,导致课程设置中存在着师范性特色缺失,与培养目标相出入;课程结构安排失衡,舞蹈价值无从体现;课程内容单一,与基础教育脱节;课程实施忽视音乐生专业优势等"非合理性"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提出了明确课程性质与目标、调整课程结构、丰富课程内容、开发专门针对音乐学专业的舞蹈教材等对策,以期音乐学专业舞蹈课程设置更趋"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