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府际契约属于府际关系发展与区域一体化实践的产物。近年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各地方政府间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各种不同类型的府际契约的方式来实现跨区域的事务合作。本文基于对府际契约的不完全性开展研究,通过府际契约评价指标的构建原则、指标的选取方法、构建思路、指标的选择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以使签订的府际契约更具可操作性,为区域一体化的府际契约签订和执行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提高府际契约的规范性,进而促进府际合作取得更大成就。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