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三孩”政策实施后银川市育龄妇女的“三孩”生育意愿,探究原生家庭对其潜在影响。方法 通过便利抽样,于2022年6月至10月选取银川市部分社区未生育“三孩”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研究对象,使用一般资料调查表、家庭关怀指数量表、原生家庭支持与干涉量表,对其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共604名育龄妇女完成有效调查,其中意愿生育“三孩”的育龄妇女66名(11%)。育龄妇女原生家庭的家庭关怀度指数为(6.47±2.98)分,原生家庭支持度得分为(33.60±12.75)分,育龄妇女原生家庭干涉度得分为(30.18±13.07)分。不同意愿的育龄妇女的原生家庭关怀度指数、家庭支持和干涉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非常愿意者的原生家庭关怀指数及家庭支持评分最高、家庭干涉最低。结论“三孩”政策下银川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较低,育龄妇女原生家庭会对其产生影响,改善育龄妇女家庭功能、增强家庭支持,以便更好推进和实施“三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