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商品经济要素的日益丰富,关切民生的消费纠纷大量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意义突显。虽然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实体法上已有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正如日本学者谷口安平所说":无论在实体法上如何就保护消费者作出规定,只要欠缺能有效地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机构以至诉讼制度,那么这些规定就不具任何意义。"于是,消费纠纷之ADR(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成为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