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的期货市场离不开具有域外效力的期货法的制度保障。美国近年来在《商品交易法》域外适用上采纳了莫里森案的裁判结果,对涉外私人诉讼的域外管辖权进行限制,但同时加大了行政机关域外管辖的力度,在全球推动金融执法风暴。美国在期货领域的域外执法得力于美国强大的金融实力。我国法院近年来也多次审理涉外期货纠纷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我国法院按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确定准据法,通过该法第4条扩大我国强制性规范的域外适用效力。在刑事案件中,跨境刑事犯罪案件也层出不穷,给我国法律域外执行带来挑战。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跨境期货监管和执法尚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建议尽快制定我国《期货法》,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对域外适用范围的过度限制,适当扩张我国法律域外适用范围。

  • 出版日期2020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