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实训教学作为培养学生治安案件办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采取“教师+民警”“线上+线下”的实训教学方式,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实训教学目标标准体系,组建专业化的课程实训教学团队,设置科学化的评价考核标准,建立常态化的课程反馈制度,提升学生办理治安案件的能力,实现为公安机关输送复合型技能人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