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个世纪末以来,英国、加拿大等国以公众投诉警察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改革传统以警方内部调查机构为主的警察投诉机制,确立以公众为中心的行政理念,建立以独立于警方的第三方机构为主导的新型投诉警察机制。其经验显示,权威高效的公众投诉机制是公众监督警察权力的制度化、组织化渠道,是提升警察监督效能、促进警民和谐互信的可行路径。其理念变革及具体做法对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相关要求、提升公安治理能力颇具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