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商业银行现在的混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以内部跨领域设置部门、分设控股子公司、协议合作等形式,类似于初级阶段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还处于初级阶段,这三种方式带来的盈利能力很有限。由于我国的混业经营和初级阶段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比较类似,这样给我国商业银行构建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了一个动态的发展模式,即从银行控股公司到金融控股公司。以工商银行为案例探讨了改制的具体实践。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要逐步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南阳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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