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有些学者对同源词存在着不够正确的认识,例如:如果一个词的两个以上的引申义距离本义较远,就应该看成同源词;如果人们为一个词的本义和引申义造出了区别字,就标志着这个词分化为几个同源词;如果一个词的引申义分化为新词,就与代表本义的词成了同源词,等等。这些认识都不符合"同源"的宗旨,因而必须纠正。

  • 出版日期2003
  • 单位大连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