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从1994年实施《长期照护保险法》以来,有效解决了老年护理问题,并成为日本、韩国等国学习的典范。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作为化解"照护"危机的一项社会政策,带有浓厚的俾斯麦福利体系的特色。它强调从"护理需求权"的概念出发,国家通过公共政策介入来推进,同时对护理需求者的自由选择权给予高度重视,对于家庭护理的方式予以大力支持。这些特点既体现了德国在解决长期护理问题上对于传统文化的遵从,又体现了德国对于护理需求者社会权的尊重,值得我国在解决老年护理问题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