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享经济作为依托互联网信息交互平台建构的一种新业态和新模式,其在促进交易方式革新、推动商业模式衍进、拉动经济增长方面显示出巨大潜力,但同时也对现有的政府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政府对分享经济的监管面临一系列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传统管控型监管理念与分享经济运行不相适应、政府监管制度滞后于分享经济模式创新、现有监管模式的僵化以及监管工具的创新性不足。为此,本文提出由传统管控型思维转换为创新友好型思维、加快修订适应于分享经济业态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政府-平台-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协同监管模式、创新政府监管工具四个层面的适应性治理路径,以期破除政府在分享经济监管领域的困境,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管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