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验室科学的认识是对实验对象和实验者的"规训",由此使得科学所获得的规律不是自然规律,而是实验室中的规律——科学规律或人工自然规律。这样的科学规律具有普遍性,但不具有"放之四海而兼准"的普遍性,只具有特定的实验室背景下的普遍性。因此,称为实验室的"地方性知识"。如果要想使得这样的科学应用取得成功,就需要"规训"地方环境,使之尽量与实验室环境相一致,即与科学规律成立的条件尽量一致。此时,如果"让环境适应科学",而不是"让科学适应环境",必然造成地方环境的破坏。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改变科学的上述"规训"特征,走向"顺应",直接面向大自然,发展"地方性科学"。"地方性科学"的最终目的是探讨适应于各个地方环境的认识及其应用,能够兼顾人类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