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是云南经济形式多样化的一个时期,随着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契约也随之产生。土地作为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其交易往往较其他更加的严谨而慎重,因此产生了为保障交易双方利益且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土地买卖契约。以《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101卷《彝文账簿文书》中收集到清代云南禄劝地区的17份土地买卖契约文献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了解当时彝族地区土地买卖契约的组成部分及特点,结合当时特殊的社会经济形式,从本民族传统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两个方面对契约中所体现的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下,对彝族土地买卖契约文献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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