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新媒体广告的立法,依托互联网、手机等新技术平台发布的广告,自诞生以来便处于较少管制的宽松环境中,为行业迅速发展赢得时机。但是,部分新媒体广告主自律意识的缺失,导致了信息自由传播权力的滥用,虚假广告、垃圾广告、色情广告等杂芜丛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随着网络民众人数的增多与话语表达能力的增强,他们对于新媒体广告持续的舆论监督正积蓄为一股重要力量,与来自政府的规制、新媒体广告发布平台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三股力量一起,共同推动广告主与广告代理公司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职业道德水平,督促新媒体广告业走向规范的良性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