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政治哲学中的"天"是具有人格神特征的,它外在于并高于人的自在地主宰世界的"天",它与儒家心性论传统中内在于人的义理之"天"同时并存。《论语》所说的"天",既有人格神的天,又有义理的天,如获罪于天无所祷的天、天将以夫子为木铎的天、天丧予的天即是"准人格神"的天,而性与天道的天、五十而知天命的天即是义理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