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目前存在法律体系缺位,具体的优惠政策不明确,税收征收环节存在重复征税、监管不力等问题。在国家鼓励慈善信托发展的大背景下,应当完善税收优惠法律体系,赋予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开具捐赠票据的资格,并提高所得税优惠幅度,明确以股权方式建立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制度。通过明确纳税主体、区分纳税财产来避免重复征税,并严格取得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的资格,加大税收优惠滥用的处罚力度,实现税收优惠与监管的平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