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犯罪化,但司法实践中以该罪名定罪的案件数量很少,效果并不理想。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适用难题,但从该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还有一些概念仍存在争议,需要从法理与实践视角,对该罪的犯罪构成、司法认定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