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确权政策供给的是抽象的财产权利,农民的诉求是土地调整、分享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土地的生产和保障功能等具体的土地权利,政策供给与农民的地权诉求错位。农民对农地确权不理解或者理解错位,农地确权并没有得到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回应,地方政府进行策略性应对导致"确空权"。农地确权不仅没有给农民带来利益,相反还制约了农业生产,激发了村庄矛盾。中国庞大的农村人口及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农村土地还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意义,地权变革不能单方面强调土地财产功能,应该与农民的需求结合起来,也应该与土地的多重功能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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