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30年的制度建设与理论发展,临时禁令以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形式逐步得以确立,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效果。为回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全方位、多维度地反思和检讨知识产权救济中临时禁令制度所面临的规范冲突、体系交织、类型缺位、程序薄弱、标准模糊等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基于此,立法中必须明确临时禁令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与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位与归属;统一临时禁令体系的普遍适用规则;增添临时禁令的缺位类型;完善临时禁令的程序要素;加快禁令审查的标准化与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