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每一个人所拥有的共同责任,在全球环境恶化、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保护环境已经不再是一个口号,而是要贯彻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的必须要做到的活动。当然仅仅只靠人们自觉保护环境和减少资源浪费还不够,我国针对各种环境破坏行为,专门在刑法中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是在刑事立法领域对保护环境与资源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进步。然而因为受传统思维的束缚,刑法更加关注于保护环境资源犯罪对于公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侵害,却没有将环境与资源保护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益来给予保护,这使得在刑事立法领域对于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不足,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效果并不明显。据此,本文将对我国环境刑事立法方面的缺陷作出一些分析,并据此来为刑事立法的完善提出几个具体措施,以期能够加大对于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进而提高保护环境的有效性,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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