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教育部核准的84所高校章程之规定为研究内容,我国高校学院学术组织(教授委员会)在治理结构中的关系类型大致可分为四种:受控型(教授委员会对党政联席会负责)、双重受控型(教授委员会对党政联席会和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操控型(教授委员会与党政联席会分工负责)和半操控半受控型(教授委员会与党政联席会分工负责、对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学术组织在"教授治学"作用发挥方面仍有较大空间。建议进一步明确学院学术组织在学术事项方面的决策地位,试行党政学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学术组织"以块为主"运行,与学校学术委员会分权而治,进一步彰显"教授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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