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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及做好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Year:
2024
Date:
2024-04-22 ~ 2024-05-15
Type:

一、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见《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4〕15号)。(附件1)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申报企业需在4月22日—5月15日期间登录网络申报系统(http://www.jlzjtx.com),注册在线填报(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新注册),按要求上传电子资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审核推荐。未进行网络申报的企业,不能参与认定。
(二)纸质申报。申报企业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5月16日12时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正式推荐文件(红头)、推荐汇总表(附件4)、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各3份(含电子版光盘3张)报送至市工信局民营处(吉林市人民政府4号楼622室)。
(三)复审上报。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企业进行复审,并征求市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领域主管部门意见,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一)复核条件。考虑以前年度受疫情因素影响,对复核的企业“上2个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为正”的指标不作要求,其他复核标准按照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执行。
(二)复核要求。参与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需参照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无需网络申报,仅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1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附件5);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和2023年的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要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数据)复印件;
5.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专项条件佐证材料;
6.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胶装成册,由属地工信部门对照条件和要求,对复核申报材料进行把关,于5月16日12时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红头)、复核汇总表(附件6),企业申报复核材料一式2份(含光盘两张)。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和提供申报材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的审计报告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要真实,报告必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验证,如抽查发现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市局已向市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主管部门行函,商协在其管辖行业领域推荐潜力企业,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与同级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李莹洁0431-88904631
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处:杜辰宇0432-62049568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66283、80566284
附件1:2024年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及2021年企业复核通知
附件2:2024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附件3:申报材料承诺书
附件4: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5:2021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
附件6:复核汇总表

Matched Funds:
Yes
Eligible Area:
吉林市
Attachment:
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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